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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該不該多看書?答案是肯定的,重點是:看什麼?怎麼看?該博觀而約取?抑或取嗜口者啖之求饜足?書中英華(或垃圾)很容易成為文字底蘊,真積歷久後,影響作者乃至作品的精神體性。

    「某作家」當然看書,但字裡行間充滿動漫的斧鑿痕跡,看不大出「被陶冶」的部分。即便是其散文,也與「正統文學」意隱於珠璣的美感認知相距甚遠。「文筆、修辭」,如果超越了「技」而躋目無全牛之「道」,則吐辭皆為經典,一如內功深厚之高人,舉足自有法度,同道豈能不識箇中三昧?余光中早年嘗以「何可歌」為筆名投稿。單就此三字而言,形、音、義皆備,試問所謂「某作家」可有此才情識見?通訓詁之人便知「閨」、「閣」之不同, 「街」、「衢」之殊異。而「某作家」乃至於不少「網路作家、寫手」之文,修辭姑且不論,唯不求用字、鍊字(散文好歹講求一下吧?),看在浸淫文法修辭,悠遊經史子集的慧眼裡,又作何想?樓上仁兄說,「某作家」做的到,看他要不要而已」。但「某作家」某作品業已在封底跋曰:「所謂文學深度、文筆境界、華麗詞藻……那些塞在文化菁英腦袋裡的文學常識,對我來說,統統不適用。」那麼,他的特長呢?

    文學與其他技藝相同,還是需要觀眾與掌聲,尤以戲劇小說為然。就這一點而言,他的
「自我包裝行銷」無疑是成功的,源源創意與熱情是有師法價值的。BUT(容我引用他的格言),大量快速生產的文字稀釋了才情;肆無忌憚的鄙語、體液使得文學的美感與價值被顛覆、污染。我們可以接受為了「劇情」、「人物個性」而鄙俗,然而底線為何?再者,作者才情的光華是否能使小疵被忽略不計?<金瓶梅>、<紅樓夢>也是通俗文學,也有不少粗鄙言語,不必細表,唯試問其劇情鋪陳、細部摹寫之「基本功力」如何?「護衛隊」又豈能以「他就是一整個熱血啊」(好的作家能將熱血昇華)、「他的文筆流暢,用詞精準」(這祇是作家的基本要求)來藏其所拙,飾其所非?當越來越少的讀者懂得欣賞「夢魘的長蛇,將靈魂綢繆成一層層永劫……」,而一窩蜂的對「X!我昨晚作了一個惡夢,超恐怖的,整個人像被界王拳卯到」比起大拇指說爽時,這,是不是職志「文藝」者所樂見的?
作家每寫一字,名人每吐一語就是一個「業」,這個「業」在陳陳相因的「蝴蝶效應」下,對芸芸眾生是如蝶之授粉花間,播下善果;還是如蛾之狂灑毒霰,戕害生民?

    我「希望」學生們能讀李杜蘇黃、簡媜余光中王鼎鈞、金庸溫瑞安還珠樓主、莫泊桑卡夫卡托爾斯泰……「某作家」?抱歉,不在我的TOP100,甚至10000之內。至於真的看啥,我管不了,那是閱讀自由,受到的影響輕重也由個人承擔。

    世上要有兩部平行的文學史,一部是記載歷代不朽的文學作品;一部記載速朽的作品。前一部給作家激勵,後一部給作家警惕。就讓時間證明「哂未休」的「當時體」,是否能經過萬古流的淘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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