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 於○○ 課
主 旨:本局參加九十年度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等訓練第一梯次人員公假受訓案,簽請 鈞核。
說 明:
一、 依據台灣警察大學九十年警專教字第○○號函
辦理。
二、 參訓人員:葉帥威、韋小豪、郝小聿等三人。
三、 受訓時間:九十年七月九日至九十年八月十七日。
四、 公假時間:九十年七月八日至九十年八月十八日。
五、 副本已轉發參訓人員。
擬 辦:奉 鈞核後,擬 准葉員等三人公假受訓。
謹 陳
局 長
敬會: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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