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1. a)張三買了車。 → b)張三把車買了
2. a)張三唱了歌。 → b)張三把歌唱了
3. a)張三罵了人。 → b)張三把人罵了
4. a)張三養蘭花。 →b)張三把蘭花養了
為什麼這四句話改為把字句後就變成病句。
A
因為帶「把」字的受事賓語表「處置」意義,而處置可能將受事賓語語意產生變化,也可能不變。前者如:「我打球--我把球打了」;後者如「他喝了茶--他把茶喝了」。如果是後者則沒有問題;但若是前者的「打」就有「從事活動」而非單純「擊打」之意,因此「球」喪失了「受事」的資格。另外,在「文法要素上的漏失」(如缺補語、主賓語的資格性)也無法使用「把」的句法。
再者,把字句中的動詞須帶有處置的意義,即這類句子說明「某人/物 把某人/物甚樣對待了」。所以,表示心理行為的動詞如「覺得、認為」等,以及一些沒有處置意義的動詞如「是、有」等,都不可進入把字句作為「把」字之後的主要動詞。
例如:「我覺得她很正」不能說成「我把她覺得很正」
「我買車」(本沒有車)不能說成「我把車買了」(還沒有車,怎把車作「買」的「處置」呢?)
你問題後面的「了」本來都應作「完成終止」,然而放在「買、唱、罵、養、想、去、問……」等動詞之後則必須黏著補語(或賓語等)表意才完整、合乎文法--題目卻沒有黏著而表意不完整,因此屬於病句!
所以
1.「買」與「把」衝突,應改為「賣」
2.應改為「把歌唱了三遍」
3.應改為「把人罵了個狗血噴頭」
4.應改為「把蘭花養了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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