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言格律詩有下面的平仄句式:
五言平起(不入韻):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五言平起(入韻):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五言仄起(不入韻):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五言仄起(入韻):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言仄起(不入韻):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七言平起(不入韻):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格律詩的句數總是雙數,每相鄰兩句構成一聯;每聯內部要求平仄相對,聯與聯之間要求平仄相粘;絕句聯間相對的算作特殊情況。 如果兩句詩的最後一字是同韻字,我們就說這兩句詩是互相押韻的,或者說它們中每一句都是入韻的;每一句入韻詩的最後一字就叫一個韻腳。韻腳是平聲字的叫做“押平(聲)韻”,是仄聲字的叫“押仄(聲)韻”。一般說來,平韻高昂響亮、仄韻低徊婉轉。在唐以前的詩歌中,押平韻仄韻的都有,而且同一首詩中也可能兼有平仄兩種韻(叫做“平仄通押”),甚至可以從一個韻變到另一個韻去(叫做“轉韻”)。但在格律詩中一般都只押平韻,不許平仄通押和轉韻,特別是絕句,總共才兩、三個韻腳,無論通押還是轉韻都會明顯地破壞全詩的音樂感。我們下面的結論是只對絕句詩來說的。
在寫詩時,我們通常希望第二句和第一句不雷同,因此當第一句選定上述四種句式中任何一種時,比如“平平仄仄平”,第二句就只能是“仄仄平平仄”或者是“仄仄仄平平”(因為“平平平仄仄”與之雷同),但無論哪種情況,第一和第二兩句都是相“對”的;古人把這樣相對的兩句詩稱為一“聯”。在定型以後的格律詩裡,每一聯內部要求相對,聯與聯之間要求相粘(即上一聯尾句的第二、四、六字和下一聯首句的第二、四、六字是相粘的)。對於多於四句的詩,就嚴格要求聯間用粘,避免給人散漫不收的感覺。
絕句詩的第二、四兩句必須入韻,第一句可以入韻也可以不入韻,一般情況只押平聲韻。 由於律詩的句
子只有四種基本的平仄格式,每選其中之一作為第一句時,根據上述三條結論,全詩四句也就完全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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